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7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7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董事张宗洵、王玉林,独立董事张晓峒委托董事长寇纪淞代为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办理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壹佰万元正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壹拾捌个月、贷款到期日为2007年1月9日,担保方式为抵押,具体抵押物及抵押金额分别为:
    1.以座落于天津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C区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地号为1-(3)-2(土地使用证为新单国用(2003)第35号)、抵押面积为1973.94平方米,抵押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正;
    2.以座落于天津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A区1-4层、19-26层、地号为1-(3)-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为新单国用(2003)第36号)进行抵押、抵押面积为6652.10平方米,抵押金额为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正;
    3.以座落于天津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A区的1-4层、19-26层(共计12层)的钢混房屋建筑物(房权证为园区字第160000588号)进行抵押、抵押面积合计为18837.20平方米,抵押金额为人民币肆仟玖佰壹拾万元正;
    4.以座落于天津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C区钢混房屋建筑物(房权证为园区字第160000588号)进行抵押、抵押面积为5751.92平方米,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万元正。
    二、向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办理金额为人民币柒仟万元正的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抵押。该笔贷款具体抵押物、抵押金额分别为:
    1.以座落于天津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A区的地下1-2层和A区地上5-18层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地号为1-(3)-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为新单国用(2003)第35号)、抵押面积为8869.47平方米,抵押金额为人民币捌佰伍拾万元正;
    2.以座落于天津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号A区的地下1-2层和A区地上5-18层(共计16层)的钢混房屋建筑物(房权证为园区字第160000588号)进行抵押、抵押面积合计为26391.48平方米,抵押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壹佰伍拾万元正。
    特此公告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