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3月7日(周一)上午8:30在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区)天大天财软件大厦A区4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寇纪淞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股份61,128,755股,占总股本49.8%。其中,流通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16,503股,占总股本0.013%,其余为非流通股股东。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个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结果如下:
    1.二〇〇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1,128,755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
    2.二〇〇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61,128,755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
    3.二〇〇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1,128,755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
    4.二〇〇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1,117,252股赞成,0股弃权,11,503股反对);
    5.二〇〇四年度报告及摘要(61,128,755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
    6.续聘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61,128,755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天津金恒信弘德律师事务所谢孟晖律师出席,并由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