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22日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珠海中房所持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1012.5万股已被司法冻结。
    经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房集团珠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房”), 与新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创业”)发生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新 兴创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珠海中房的财产保全申请。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或查封珠海中房的财产(限额三千一百九十万元)。冻结期限自 2001年11月8日至2002年11月7日。
    珠海中房现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012.5万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18.75%。
    以上冻结或查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现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北京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