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北京隆源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香港怡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作为推荐李步云先生为北京隆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股东,已对李步云先 生作为北京隆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 李步云先生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特此。
    
香港怡威投资有限公司    二OO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