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北京隆源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巨擘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作为推荐张志越先生为北京隆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股东,已对张 志越先生作为北京隆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 认为张志越先生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特此。
    
深圳市巨擘网投资有限公司    二OO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