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7月3日接到股东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929,56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4.77%有限售期限的流通股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质押期限为2007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日。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