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点00分(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高新国际广场B座2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截止至2007年3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为两控股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
    1、提案名称:关于公司为两控股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
    2、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3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代理委托书。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和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本公司。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3月27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高新国际广场B座2楼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代理委托书。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和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本公司。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树江、王 娇
    (2)联系电话:028-85322169
    (3)传真:028-85322166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或我单位)出席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下列指示对列入该次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议案一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