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1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06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以传真方式签字确认。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时,所有关联董事(即王光友先生、陈国先生、佘鑫麒先生)均已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以货币资金对“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增资28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收购报告书》的约定,为了解决同业竞争,进一步扩大焦炭产能,有效整合资源,更好的发挥综合效益,拟以货币资金对“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增资2800万元,占“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56%,成为其控股股东。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控股的焦炭产能将达到100万吨,有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发挥综合效益。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