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2006 年11 月16 日,本公司与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签署《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本公司以货币资金人民币2800万元对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焦化)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占攀枝花焦化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的56.00%,成为其控股股东。
    攀枝花焦化目前注册资本2200 万元,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能源)持有219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99.55%;四川圣达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陶瓷)持有1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0.45%。圣达能源的实际控制人是陈永洪及其家族,占注册资本8000 万元的79.80%。同时,陈永洪家族又是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圣达集团持有本公司2,794.50 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875%,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时,所有关联董事(即王光友先生、陈国先生、佘鑫麒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示同意。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和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
    关联方名称: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桂溪工业园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光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7 月9 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批发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取得行政许可或审批后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第一大股东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5,681.64 万元(2005 年度经审计)
    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64,935.56 万元(200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
    关联方名称: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镇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德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1 月29 日
    经营范围:焦炭生产;销售: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矿石(除贵金矿)、化工产品(除危险品)、耐火材料、五金、交电。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受同一股东控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2,077.15 万元(2005 年度经审计)
    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22,722.05 万元(200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3、
    关联方名称:四川圣达陶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德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2 年9 月10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抛光砖、外墙砖、内墙砖;销售: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矿石(除贵金矿)、化工产品(除危险品)、耐火材料、五金、交电。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受同一股东控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112.21 万元(2005 年度经审计)
    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10,623.94 万元(200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攀枝花焦化基本情况
    攀枝花焦化注册资本2,200 万元,其中圣达能源持有2190 万元股权,占99.55%股份;圣达陶瓷持有10 万元股权,占0.45%股份。攀枝花焦化于2006 年11 月10 日经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200 万元,2006 年11 月16 日完成2000 万元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2,200 万元。
    2、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货币资金2,800 万元人民币根据本公司与攀枝花焦化签订的增资协议,以货币资金2,800 万元人民币对攀枝花焦化进行单向增资。增资完成后,攀枝花焦化注册资本达到5000 万元。
    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在攀枝花焦化的持股金额及比例为:本公司持有2800 万元,占56.00%股权;圣达能源持有2190 万元,占43.80%股权,圣达陶瓷持有10 万元,占0.20%。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协议双方名称: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
    (二)协议签署日期:2006 年11 月16 日
    (三)标的公司名称: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
    (四)涉及金额:2800 万元
    (五)交易结算方式:现金
    (六)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比重:增资完成后,圣达实业持有攀枝花焦化56.00%股权,成其控股股东;圣达能源持有攀枝花焦化的股权比例由增资前的99.55%下降到增资后的43.80%;圣达陶瓷持有攀枝花焦化的股权比例由增资前的0.45%下降到增资后的0.20%
    (七)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次交易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经双方签署协议、加盖公章;
    2、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增资。
    (八)履行合同的期限
    1、本公司应在董事会批准增资决议后十天内,将2,800 万元全额汇入攀枝花焦化指定的验资账户;
    2、增资协议生效后,攀枝花焦化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本公司交付出资证明书。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了解决同业竞争,有效整合资源,更好的发挥综合效益,拟以货币资金对攀枝花焦化增资2800 万元,占攀枝花焦化增资后注册资本5000 万元的56%,成其控股股东,合并会计报表。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 的经营主体是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煤焦化经营性资产,焦炭年生产能力40 万吨,于2001 年12 月建成投产,运行5 年效益良好。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控股的焦炭产能将达到100 万吨,有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发挥综合效益,将对给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11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