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焦化)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300万元,本公司持有股份5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46%。
    圣达焦化与华坪县圣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工贸)于2005年12月26日在四川省乐山市签署增资协议,圣达焦化对圣达工贸单向增资950万元。增资完成后,圣达工贸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万元,圣达焦化持有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圣达工贸成为圣达焦化的控股子公司。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圣达焦化董事会于2005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经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增资协议。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圣达焦化股东大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华坪县圣达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华坪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兴良
    公司股东:刘兴良、赵剑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其中 刘兴良、赵剑坤各持有25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3日经营范围: 民用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矿山几点设备销售。(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按许可证范围经营)最近期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截止2005年12月23日,总资产9,804.63万元(其中含4980万元无形资产,为可采资源储量169万吨的煤矿),净资产50万元(经审计)。
    本次增资全部为现金方式,为圣达焦化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署协议双方名称: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华坪县圣达工贸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日期:2005年12月26日。
    标的公司名称:华坪县圣达工贸有限公司。
    涉及金额:950万元。
    交易结算方式:现金。
    投资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比重:本次增资完成后,圣达焦化将持有圣达工贸95%股权。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协议签署后,经圣达工贸股东大会及圣达焦化董事会审议通过,圣达工贸原股东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后生效。
    合同的有效期:15年。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圣达工贸拥有的煤矿已经完成全部固定资产投入,开始开采煤炭。通过本次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可有效保障原料供应,控制经营风险。全部投资均系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完成后,可保证焦炭生产所需三份之一以上的煤炭供应,能有效降低原料采购成本,减少经营风险,为本公司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五、备查文件
    1.增资协议;
    2.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审计报告;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