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2005年第3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现将上述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5年2月28日在上海签署《保证合同》,同意为上海恒嘉美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浦东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协议中的其他重要条款:无。
    此外,2005年3月17日,本公司与上海恒嘉美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作为反担保,双方同意相互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