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源双登
    股票代码:0008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洋浦吉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洋浦瑞丰小区前楼204A
    联系电话:0898-6839915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4年2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转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持股变动尚需中国证监会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后方能生效。
    一、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或洋浦吉晟:指洋浦吉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隆源双登:指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圣达集团:指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名称:洋浦吉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海南省洋浦瑞丰小区前楼204A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人民币
    注册号码:4601062100244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仓储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商务代理;装饰装修工程;高科技投资项目管理;软件开发项目投资;证券、股票投资;股权转让顾问;企业形象及项目策划;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农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涉及特许行业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30年
    税务登记证号码:46004029380882X
    股东姓名:李平、刘美群
    通讯方式:北京顺义区顺安马路8号261栋 邮编:131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者 在公司任职或在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 李平 中国 浙江 无 董事兼总经理 刘美群 中国 湖南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公司现持有隆源双登法人股2025万股,占隆源双登总股本的18.75%。2004年2月8日,本公司与圣达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上述全部股份转让给圣达集团。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将在中国证监会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后五日内办理。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该部分股权性质不变,仍为境内法人股。
    (二)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1、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当事人:股份出让方本公司、股份受让方圣达集团
    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2025万股,占隆源双登总股本的18.75%。
    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境内法人股,转让后性质不变。
    转让价款:3321万元
    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现金
    协议签订时间:2004年2月8日
    生效时间及条件:本次股份转让尚需中国证监会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后方能进行。
    特别条款:无
    2、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出让人持有、控制的该上市公司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出让方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1、股份转让前,本公司是隆源双登第一大股东。
    2、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本次转让控制权前,本公司对受让人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结果如下:
    (1)主体资格: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系六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2)资信情况:良好。
    (3)受让意图:利用自身产业优势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条件,增加主营业务,导入能源、基础原材料开发、生产和销售等优质业务,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3、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清偿对隆源双登的负债,未解除隆源双登为本公司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隆源双登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持有、控制的隆源双登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无买卖隆源双登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情况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备查文件
    1、洋浦吉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转让协议》;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洋浦吉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平
    签署日期:200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