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源双登
    股票代码:000835
    收购人名称: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桂溪工业园内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35楼B座
    联系电话:028-86199568,86199513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2004年2月8日
    收购人声明
    1、本收购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收购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隆源双登)的股份;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收购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持有、控制隆源双登的股份;
    3、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本收购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收购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收购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收购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次收购不存在一致行动人,亦不存在通过其他协议、合作或关联关系等方式以达到控制隆源双登目的的一致行动行为;
    6、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次收购不存在与其他股东之间对隆源双登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外,亦未与其他股东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7、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8、本次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自中国证监会规定期限内无异议后生效,本次收购不涉及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亦不涉及其他法律义务。
    特别提示
    1、2003年12月28日,四川圣达与新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受让新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隆源双登法人股(非国有)1833.84万股(占隆源双登总股本的16.98%)中的1080万股(占隆源双登总股本的10.00%),其《持股变动报告书》2004年1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2004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2004年1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2004年2月8日四川圣达与洋浦吉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受让洋浦吉晟持有的隆源双登法人股2025万股(占隆源双登总股本的18.75%)后,四川圣达持有隆源双登法人股3105万股(占隆源双登总股本的28.75%),成为隆源双登的第一大股东。
    释义
    在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1、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3、隆源双登或上市公司 指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四川圣达、本公司或收购人 指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5、洋浦吉晟 指洋浦吉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本次收购 指在2003年12月28日受让新兴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隆源双登1,080万股非国 有法人股基础上,现再受让洋浦吉晟所持有 的隆源双登2,025万股社会法人股。合计持 有隆源双登总股本的28.75%股份的行为 7、协议转让 指四川圣达与洋浦吉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受让18.75%股份的行为 8、本报告书 指本次披露的《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报告书》 9、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桂溪工业园内
    3.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4.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1815915
    5.税务登记证号:510109752309123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民营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批发业(涉及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取得行政许可或审批后经营)。
    8.成立日期:2003年7月9日
    9.经营期限:永久
    10.股东构成情况:
股东姓名 持股数 比例% 陈永洪 57,000,000 38 陈国 30,000,000 20 陈学容 30,000,000 20 赵淑群 15,000,000 10 张军 10,500,000 7 王光友 7,500,000 5
    其中:陈永洪与赵淑群为夫妻关系,陈永洪与陈国为父子关系,陈永洪与陈学容为父女关系,其余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永洪,男, 49岁,大专文化。历任乐山苏稽家具厂厂长、乐山沙湾自强精煤厂厂长、圣达焦化厂厂长。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二、收购人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川圣达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四川圣达的6名最终控制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三、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陈永洪 董事长 中国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无 王光友 董事、总裁 中国 成都市抚琴东南路8号 无 张军 董事、副总裁 中国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无 陈学容 董事、副总裁 中国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无 陈国 董事、副总裁 中国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无 赵淑群 监事 中国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无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五、收购人对本次收购的决定
    收购人董事会于2004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本次收购。
    第二节 收购人持股情况
    一、收购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四川圣达已持有、控制隆源双登1080万股股份,占隆源双登总股本的10.00%;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四川圣达将持有隆源双登3105万股,占隆源双登总股本的28.75%,成为隆源双登第一大股东。四川圣达不能对隆源双登的其他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产生影响。
    二、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1、《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 洋浦吉晟 转让条款: 转让股份数量(万股) 2,025 占总股本比例(%) 18.75 转让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化情况 法人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1.64 转让金额(万元) 3,321 转让对价 现金 支付方式 1、协议签署后3 日内,支付 2,121 万元; 2、在中国证监会异议期过后 日内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修 改本报告书并无异议后三日内, 支付1,200 万元。 股份过户 本报告书(正文)披露后五日内 办理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 签约时间 2004年2月8日 协议生效时间 待中国证监会在规定期限内无异 议后生效
    2、本次股份转让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股份转让协议》第八条规定过渡期隆源双登经营、管理的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8.1 过渡期系指本协议签订后至本协议所提股份过户前的期间。
    8.2在过渡期间,甲(指洋浦吉晟)、乙(指四川圣达)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收购行为损害隆源双登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甲方应当切实履行第一大股东的职责,乙方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其对隆源双登和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双方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保证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8.3在过渡期间,甲方应当通过股东权利的行使,以使隆源双登不进行再融资、不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及重大投资行为。
    8.4乙方不得让隆源双登为自己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乙方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隆源双登资金和资产。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其他附加特殊条件及其他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没有就股权行使作出其他安排。本次转让后,洋浦吉晟不再持有隆源双登的股份。
    3、权利限制
    四川圣达拟收购的洋浦吉晟持有的隆源双登法人股2025万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四川圣达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隆源双登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四川圣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隆源双登挂牌交易股份。
    第四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收购人四川圣达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收购报告书披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未与下述各方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1、未与隆源双登及其关联方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隆源双登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2、未与隆源双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二、无对拟更换的隆源双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亦不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三、不存在对隆源双登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二OO四年二月八日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四川圣达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章程
    二、四川圣达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四川圣达关于本次收购的董事会决议
    四、四川圣达200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四川圣达与洋浦吉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文件备置地址:
    1、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35楼B座
    2、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