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中泛投资有限公司函告,该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7,31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6.035%)质押给上海银行浦东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03年12月12日至债权人申请撤销之日止。本公司同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冻结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5日
     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五大股东深圳市巨擘网投资有限公司函告,该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7,77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2%)质押给上海银行浦东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03年12月12日至债权人申请撤销之日止。本公司同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冻结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隆源双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