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贵糖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广西贵港金田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糖业")于2006年2月6日签订了白砂糖的购销合同,本公司向金田糖业购买白砂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属关联交易,涉及金额1,000万元,已经本公司于200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的5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其中独立董事邓兰松先生、徐在亮先生表示赞成,关联人黄振标先生、李朝晖先生回避了表决。此项关联交易不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的介绍
    1、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3)50号、桂体改股字(1993)125号文批准,由广西贵港甘蔗化工厂独家发起成立。经中国证监会发字(1998)193号、194号文批准,1998年8月发行社会公众股8,000万股,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25,268.85万元;注册地址:广西贵港市幸福路100号;法定代表人:黄振标先生;主营业务:食糖、纸。200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037.37万元;净资产为62,347.02万元。广西贵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57%股权,为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广西贵港金田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金田糖业有限公司是广西贵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02年9月27日注册成立,以生产经营机制糖、机制纸、酒精为主。公司注册资本:17,231.1372万元;注册地址:广西桂平市;法定代表人:黄振标先生。2005年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551.81万元;净资产为21,895.03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向金田糖业购买白砂糖,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充分发挥本公司生产精幼砂糖的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效益,本公司与金田糖业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签订了该项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的签署日期:2006年2月6日。
    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交易标的及价格:本公司购买金田糖业二级"玉桂牌"白砂糖2,000吨,产品交易单价为5,000元/吨,交易总金额为1,000万元,占本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60%。
    交易结算方式:
    本公司向金田糖业购买白砂糖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双方在生产方面相互配合,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由于不是日常经营中持续或经常进行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告前,年度内本公司与关联方金田糖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已经事前对签订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由于金田糖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贵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本公司董事长黄振标先生、董事李朝晖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决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对交易价格进行了充分研究讨论,最终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