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贵糖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广西贵港金田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糖业")于2005年1月15日签订了《赤砂糖购销合同》、《工矿产品买卖合同》,本公司向金田糖业提供赤砂糖、复合肥及本公司购买金田糖业的白砂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属关联交易,涉及金额1,552.31万元,已经本公司于2005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的5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其中独立董事邓兰松先生、徐在亮先生表示赞成,关联人黄振标先生、李朝晖先生回避了表决。此项关联交易不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的介绍
    1、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3)50号、桂体改股字(1993)125号文批准,由广西贵港甘蔗化工厂独家发起成立。经中国证监会发字(1998)193号、194号文批准,1998年8月发行社会公众股8,000万股,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25,268.85万元;注册地址:广西贵港市幸福路100号;法定代表人:黄振标先生;主营业务:食糖、纸。200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4,113.15万元;净资产为57,005.31万元。广西贵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57%股权,为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广西贵港金田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金田糖业有限公司是广西贵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02年9月27日注册成立,以生产经营机制糖、机制纸、酒精为主。公司注册资本:17,231.1372万元;注册地址:广西桂平市;法定代表人:黄振标先生。2004年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100万元;净资产为18,98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向金田糖业提供赤砂糖、复合肥,价值人民币1,008万元。
    2、本公司向金田糖业购买白砂糖,价值人民币544.31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充分发挥双方的生产能力,本公司与金田糖业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签订了以上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的签署日期:2005年1月15日。
    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交易标的及价格:本公司向金田糖业提供赤砂糖4,000吨、复合肥2,000吨,产品交易平均单价为赤砂糖2,080元/吨、复合肥880元/吨;本公司购买金田糖业二级"玉桂牌"白砂糖2,054吨,产品交易平均单价为2,650元/吨。以上交易总金额1,552.31万元,占本公司200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72%。
    交易结算方式:
    1、本公司向金田糖业提供赤砂糖的结算方式为收货和到发票后15天内付清款;提供复合肥的结算方式为货到验收及格后,凭税务机关认可发票付款。
    2、本公司向金田糖业购买白砂糖的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双方在生产方面相互配合,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由于不是日常经营中持续或经常进行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告前,年度内本公司与关联方金田糖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已经事前对签订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是双方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双方签订的《赤砂糖购销合同》、《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