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监事罗联光先生的证券账户出现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监事罗联光先生2006年末持有公司股份100股,因公司2007年4月13日实施的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4股而增加股份44股,截止2007年5月30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44股。公司监事罗联光先生于2007年5月31日卖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25%持股比例解禁的144股公司股票(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成交价格每股10.39元。本次变动后,罗联光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为0股。其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