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4月3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4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4月2日和4月3日每交易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9:30,结束时间为2007年4月3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23日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三种方式的任何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振标先生
    8、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135名,代表股份144,86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33%。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116,32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03%。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31名,代表股份28,544,05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5%,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30%。其中:(1)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2,096人(已剔除重复投票13人),代表股份25,240,39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0%,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2)出席现场的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984,35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9%。(3)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30人,代表股份2,319,3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2%。(4)重复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3人,代表股份218,7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9%。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议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详见2006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2007 年 3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1、公司本次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136,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3.96%;反对的8,695,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弃权的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
    (2)非流通股股东情况
    同意的116,323,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30%;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19,792,921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9.34%;反对的8,695,229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0.46%;弃权的55,9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 持股数 股东名称 投票方式 表决意见 号 (股) 1 云南云电财金管理有限公司 1,592,459 网络投票 同意 2 徐 昕 980,000 委托董事会 同意 3 鱼菊芬 970,000 委托董事会 同意 4 姜 锋 783,113 现场 同意 5 徐森炳 543,246 网络投票 同意 6 陈义敏 499,200 网络投票 同意 7 郑碧凤 449,400 网络投票 同意 8 陈雅谅 390,000 网络投票 同意 9 李斌 380,000 网络投票 同意 10 林程峰 369,400 网络投票 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由桂云天律师事务所指派薛有冰律师、张雅丽律师进行了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出具了《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各项会议资料;
    3、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