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包括持有本公司的851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19%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被黑龙江省政府定为改制试点企业。黑龙江龙涤集团公司预计于2004年3月 13日就整体转让履行竞标程序。待竞标结果揭晓,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中标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