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15日在本公司天伦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1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发表意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瑞民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刘志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聘任宋景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组建黑龙江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发起设立黑龙江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该公司由本公司及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3亿元人民币,组建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包括信用担保;企业贷款担保;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担保;涉外担保、联保和分保;低押物处置;资产受托管理;企业重组、转让、收购、兼并、托管的策划、咨询;实业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和企业资信咨询。
    公司涉足金融领域投资该项目,是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金融领域逐步对外开放的需要,与省内几家实力较强的上市公司合作,构建一个以资本为纽带、相互扶持、相互合作的平台,有利于探索信用担保和资本运作的新模式,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融资、筹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本公司将对该公司的设立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特此公告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7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为独立董事现对2002年12月15日董事会会议提出的关于聘任宋景祯先生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志立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
    2、公司董事长提名宋景祯先生任公司总经理,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能够胜任公司《经理工作细则》的职责要求。
    综上意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宋景祯先生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郭大生 徐殿国    200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