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4月5 日在本公司天伦酒店三楼会议 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 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赵瑞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审议并通过了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审议并通过了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审议并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1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47,823,671.60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份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782,367.16 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391,183.58元,提 取两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650,120.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2,687,803. 63元,减去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的35,206,977.3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 130,947.19元。由于公司拟投资建设新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01 年度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并通过了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拟在2002年度结束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2002 年实现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 比例为10%左右,2002年利润分配将以派发现金为主。2001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视公 司近期项目进展及资金状况再行决定。以上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 董事会保留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对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力。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黑龙江龙马化纤有限公司合资中方全部股权的议案 (见关联交易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黑龙江艾特马化纤有限公司合资中方全部股权的议 案(见关联交易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飞辞去总经理及李丰国、刘克奇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的议案;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郭大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徐殿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志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今年6月30日前公司董事会聘请两名独立董事, 为保证独立董 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及要求, 公司 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20,000元人民币,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在公司据实报销。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定续聘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2年财务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公司2001年度审计费用为20 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定于2002年5月20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天伦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2001年度 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5日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郭大生先生、徐殿国先生为黑龙江龙 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黑龙江龙 涤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黑龙江 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要求的 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龙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 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28日于阿城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大生、男、1939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 现任大连合成纤维研究所所 长兼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研究员。兼任大连市委、市政府特邀研究员,辽宁省化纤 协会副理事长,合成纤维国家工程中心委员,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常务理事等职。
    徐殿国、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 学,获博士学位。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院长,教授、工学博士、 博士生导师。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大生作为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 公开声明本人与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没有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陈 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 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声明人:郭大生    2002年3月3日于大连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殿国作为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 公开声明本人与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没有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陈 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 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声明人:徐殿国    2002年3月15日于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