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10月 30 日召开的 2001年中期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公司现有股本352,069,773股(其中:社会公众股183,445,300股、 高级管理 人员154,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5,206, 977.30元,剩余329,427,539.79元结转下年度 。
    社会公众股股东包括机构投资者和投资基金、高级管理人员, 现金红利由公司 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国有股、法人股实际每10 股 派发现金1.00元。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本次派息登记日为2001年12月14日,除息日为2001年12月17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12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12月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股东资金 帐户。
    2、国有股、法人股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股息由公司直接派发。
    五、其他事项
    咨询机构: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黑龙江省阿城市和平街
    咨询电话:0451-3717068
    传真:0451-3717473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