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1日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公司天伦酒店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赵瑞民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 9人,代表股份 111,222,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1.59%。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6500股。均为现场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6月30日出具的中兴宇审字(2005)第5081号审计报告,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03,642,836.16元,资本公积金475,242,756.58元,盈余公积金116,538,679.60元(其中:公益金29,519,839.10元)。董事会决定用资本公积金475,242,756.58元、盈余公积金87,018,840.50元弥补亏损,合计弥补亏损562,261,597.08元。本次弥补累计亏损方案完成后,公司资本公积金为0元,盈余公积金为29,519,839.10元,未分配利润为-541,381,239.08元。
    2、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1,222,9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股,弃权0 股。
    3、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65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股,弃权0 股。
    4、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 李 敏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