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购铝母线、阳极钢爪材料之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03年7月16日《证券时报》“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购铝母线、阳极钢爪材料之关联交易公司”),此两项关联交易尚须经公司将于2003年10月9日召开的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9月25日为本公司采购铝母线、阳极钢爪材料之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购铝母线、阳极钢爪材料之关联交易动因合理,程序合法,对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公平,没有损害本次交易非关联股东方的利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铝母线、阳极钢爪之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