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10月9日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互保协议》,双方同意在协议期间相互为对方的金融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累计最高净额不超过肆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互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96)47号文批准,由山西运城盐化局、陕西省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天津市宏发集团公司、浙江升华集团公司共同发起并设立。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4月2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45730万元;注册地址:山西省运城市解放路294号;法人代表:王梦飞;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化工肥料系列产品、平板显示器、植物油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该公司于1997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南风化工,证券代码:000737。截止2002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股本45,730万股。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在协议期内相互为对方的金融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累计最高净额不超过肆亿元人民币。
    2、双方均应认真履行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并及时偿还贷款本息,以避免发生连带责任。到期偿还本息后累计金额自动减除。
    3、担保期限为三年。
    4、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未能及时给对方提供担保,违约方应从未提供担保之日起,按未担保额每日承担万分之2.1的违约金。
    6、未能按期归还贷款,致使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受损方有权依法向过错方进行追偿并每日加收万分之2.1的违约金。
    7、双方为使担保方便,特委托双方公司财务负责人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召开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认为:为了稳步推进公司电解铝主业发展战略,公司结合目前的财务状况,向银行进行贷款,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决定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担保。经充分了解,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企业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尚无其它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协议》;
    2、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4、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