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资评报字(2002)第101号
    山西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山西省运城市解州铝厂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方因资产出售所涉及的氟化盐项目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征,对委估全部资产在2002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2年9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A B C 流动资产 1 454.03 454.03 453.60 固定资产 2 1334.18 1334.18 1412.52 其中:建筑物 3 687.64 687.64 683.16 机器设备 4 646.54 646.54 729.36 资产总计 5 1788.21 1788.21 1866.12 项 目 增减值 增值率%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0.43 -0.09 固定资产 2 78.34 5.87 其中:建筑物 3 -4.48 -0.65 机器设备 4 82.82 12.81 资产总计 5 77.91 4.36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结果有效期:2002年9月30日—2003年9月29日
    
山西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法 定 代 表 人:刘 锋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韦宏宇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 荣
    评 估 机 构 名 称: 山西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文源巷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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