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9日(星期五)8:30 ;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招待所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长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65,079,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4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各项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
    同意165,079,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65,079,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65,079,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水泉
    3、结论性意见:
    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股东的资格、表决方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