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9月4日接股东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函告,获悉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40,012,912股中的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8%),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为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向该行贷款人民币150,000万元进行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从2006年9月11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已合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的7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