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的通知,其持有公司12,175,26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已于2006年8月23日全部解除限售并可以上市流通。截止到2007 年3月27日,市国资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12,175,264 股,已出售完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