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公司主营产品尿素、复合肥, 原已享受免征 增值税政策。按该《通知》精神, 公司所生产销售的尿素将恢复征收增值税和实行 先征后退的政策,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即在2001、2002 年两年实行增值税先征 后退的政策,2001年对征收的税款全额退还,2002年退还50%,自2003 年起停止退还 政策。复合肥继续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公司执行上述政策后,2001 年增值税先 征后退对公司利润无影响,2002年尿素产品预计将增加征收增值税为1643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