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多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公司为控股65%的子公司——广东福地日合偏光器件有限公司(下称“福地日合" )9240万元人民币(8000万元人民币及15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所存在的风险。2002年10月22日本公司再次披露福地日合因连续亏损,无力偿还今年银行到期贷款的提示性公告。截止2002年10月31日,福地日合已累计亏损5421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占该公司注册资本7199万元的75.3%,目前福地日合经营情况虽有好转,但仍未扭亏。根据《福地日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营公司累计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的80%,除合营各方另行协议决定外,应该终止合营公司的合营。根据合营公司一方的提议,董事长必须立即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在该种情况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会议,解散合营公司,并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该公司已临界《福地日合公司章程》80%的规定。
    在福地日合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本公司10月22日公告中披露本公司将承担福地日合今年到期2000万元银行贷款的连带还贷责任,只对本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如福地日合持续亏损,达到其注册资本的80%,而且合营各方没有另行协议决定,福地日合将终止合营。如福地日合终止合营,预计将对本公司的盈利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将承担为福地日合9240万元(8000万人民币及150万美金)贷款的连带清偿责任,经初步测算,该事项将给本公司带来约8千万元的或有负债。
    本公司将就福地日合的持续经营问题和合资方-日本丸红株式会社以及日本合成化工株式会社积极商讨,确定处理对策,福地日合经营层也正在全力以赴,制定及落实整改措施,力争摆脱经营困境。
    本公司将根据协商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和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