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5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及《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05年12月23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下简称"路桥总公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路桥总公司公告《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5]144号),现对批复内容摘要公告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对路桥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同意豁免路桥总公司因行政划转而持有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98977600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51.4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