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6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05年6月18日在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推荐汪爱兵先生为东莞控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的议案》。
    为完善我司的公路技术管理,提高公司高速公路技术的协调和处理能力,同意聘请汪爱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2日
    附:汪爱兵先生简历
    男,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1965年11月出生,1988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土木系道路与桥梁专业。历任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原交通部第二公路勘察设计院)专业组长、原勘察设计一队副队长、第三勘察设计公司副经理、经理等职,主要从事公路的勘察设计、公路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协调以及公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对公路、桥梁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尤其在路线、互通设计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历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完成了十多条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并有多条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
    附: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作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高管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高管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其学历、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本人同意汪爱兵先生出任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独立董事签名: 刘恒、雷星晖、王宝林    200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