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5年3月26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4683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16元现金)。分红前总股本1164683520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 2005年4月19日,除息日为 2005年4月20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05 年 4 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 年4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发起法人股及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公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黄勇、李雪军
    咨询电话:0769-2083320
    传真电话:0769-2083320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