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3月19日在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和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审议并通过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
    四、审议并通过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00四年工作计划》。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提案》。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