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月10日在东莞市银城酒店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2人,共代表股份917,150,66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78.7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组成人数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同意将董事会成员由9名调整为7名。并按法定程序对公司章程作相应更改;
    二、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选举钟旭堆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三、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选举王启波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四、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选举陈桂芳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五、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选举冯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六、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选举王宝林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七、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组成人数的议案》;为了适应新的业务经营的需要,同意将监事会组成人数由5名调整为3名。并按法定程序对公司章程作相应更改;
    八、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选举刘绮澜女士为本公司监事;
    九、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选举尹志鹏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十、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选举叶卓棋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十一、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公司的英文名称由“GUANGDONGFORTUNESCIENCE&TECHNOLOGYCO.,LTD”变更为“DONGGUANDEVELOPMENT(HOLDINGS)CO.,LTD”;
    十二、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的彩色显示器件及其配套零、部件,并从事产品的售后服务;生产、销售饮用纯净水、碳酸水(国内品牌);收购家用电器、彩色电视机、电子材料、显示器件(含偏光器件)的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营产品须另行报批)”变更为“东莞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经营。”;
    十三、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职工安置费用处理的议案》,同意支付因资产置换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138万元;
    十四、有效票数917,150,664股,同意票数917,15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撤销分支机构东莞纯水分公司的议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普烈伟律师出席了此次股东大会,认为本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