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董事会于2004年2月2日收到了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详细内容见监事会决议公告),经本董事会认真审核,该提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同意提交本公司于2004年2月18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