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将和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重大资产置换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03年7月18日,本公司披露了证监会对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审核意见,并全文刊登了根据证监会审核后修改的《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同时发布了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03年7月18日《证券时报》)。
    2003年8月20日,本公司召开的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公司的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具体手续。(详见2003年8月21日《证券时报》)
    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本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资产交割的准备工作。2003年10月10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关于本公司拟更名名称预先核准。为保证置换入本公司的资产能正常运营,本公司于2003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等(详见2003年11月6日《证券时报》)。
    根据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已上报给外经贸主管部门,请求同意公司以上的变更。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经取得了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同意本公司章程等变更的批复,并将审批资料上报给国家商务部,商务部正在审批当中。
    本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公司字[2001]105号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规定及时披露有关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关于合资企业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六的请示(东外经贸资[2003]2328号)
    3、关于合资企业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六的请示(粤外经贸资[2003]647号)
    
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