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重大重组审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重组委” )审核通过。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复牌申请,并已获批准。本公司股票将于2003年7月18日上午10:30复牌。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相关章节对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主要就本次资产置换涉及的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的风险分析、财务会计信息、公司治理结构和业务发展目标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披露。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委的审核意见,本公司就本次资产置换所面临的审批风险和本次资产置换属于关联交易作了特别风险提示;补充和调整了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的收费经营权变化风险、税务风险和折旧风险以及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管理层的变化、相关安排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完善了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的发展目标。
    此外,中介机构对其已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经过修改和补充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为附件一并公告,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时,需特别注意两次报告书的不同,并应以本次披露的报告书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18日
    附件:
    1.《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事宜的补充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