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 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有6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替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福地日合偏光器件有限公司(下简称“福地日合”)偿还到期银行债务的议案。
    本公司已向福地日合董事会提出了清算的要求,现合资各方正就福地日合的解决问题进行谈判,以求找出能最大限度降低合资各方损失的最佳处置方案。
    鉴于以上情况及本公司为福地日合承担的贷款担保余额中有3500万元人民币将于本年5月27日到期,本公司决定为福地日合偿还以上到期债务。为其偿还此债务后,本公司将合计拥有福地日合550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含前次已替福地日合偿还的2000万元人民币)。按照本公司董事会对福地日合的处置决议,本公司在2002年年报中已对“福地日合”问题进行了会计处理,未将福地日合的会计报表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而且已经提取了相应的处置损失。若实际处置损失不超过本公司在2002年年报中预计的或有负债数额,本次为福地日合偿还的3500万元人民币不会对本公司2003年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但仍会对本公司的现金流产生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