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武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
    为了改善公司产业结构、盘活公司资产,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5%的股权转让给大连长兴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5%的股权。经辽宁东方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辽东评报字(2002)第28号评估报告确认,截止2002年8月31日,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帐面总资产24,929.40万元,负债9,724.54万元,净资产15,204.86万元。
    转让方案:公司将所持有的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5%的股权即923.20万股转让给大连长兴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每股2.47元,总转让价格2,280.30万元。
    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由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过多,人员安排紧张,为了保障我公司相关审计业务的正常进行,征得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公司不再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在此公司对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表示感谢。
    经研究,公司决定聘请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另:公司已于2002年10月28日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与大连长兴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