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4月10日下午1: 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东风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五、关于2001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 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真实的、准确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00年配股资金实际所投项目与承诺项目不完全一致,放弃了承诺项目 中的5000吨山枣酒、1万吨黄酒技改工程项目, 改投组建大连海方多层线路板有限 公司项目和大连长兴水泥有限公司技改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改投程序合法有效。
    4.公司转让持有的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和收购大连海方多层线路板有限 公司股权的价格是合理的,不存在内幕交易,也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造成公司 资产流失。
    5.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