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时间:2001年10月30日 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邮电万科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大连龙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
    2、关于投资设立沈阳新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01年10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 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六、登记事项:
    1、凡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股东,可于2001年10月23日-10月26日上午9:00-11: 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办理参会登记时,个人股 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公司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21层
    邮编:116001
    联系人:姜正民
    电话:0411-2654998转8002
    传真:0411-2817598
    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龙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