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龙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大连长兴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龙泉公司 贷款展期提供担保质押(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18,000,000.00) , 将所持有的1210.8万股“大龙泉、0827”法人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营 业部,质押期为2001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0日。
    特此公告。
    
大连龙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