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2001、2002、2003年度连续三年亏损,(2002年度因中国证监会责令整改追溯调整后亏损), 2004年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经审计公司2004年度继续亏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继续亏损,深交所将自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仍未得到改善,尚未有实质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注意公司董事会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的公告,公司指定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