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5、16、29日,我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如下:
    目前,我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未向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任何定期业绩信息。
    特此公告。
    
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