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1年12月27日,公司为便于资产重组与产业转型,将公司所属部分资产出售给湖北宜昌磷化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磷化集团”),截止2003年6月30日,磷化集团尚欠付公司资产款项169,506,693.54元。
    2003年10月27日,磷化集团支付给本公司资产受让款4200万元,加上2003年7月8日公司已收到磷化集团支付的资产受让款1000万元,截止2003年10月27日,公司共收到磷化集团共支付给公司的资产受让款合计为5200万元,该公司目前尚欠付117,506,693.54元资产受让款。
    特此公告。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