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3月3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学术交流中心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持有或代表股份数为97,343,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3.6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对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预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28,086,404.72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32,876.93元。由于公司本年利润用于弥补上年亏损,2005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选举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本项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文一波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胡新灵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杨建宇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选举张景志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选举骆泓瑾女士为公司董事。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樊行健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选举刘延平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当选的董事文一波先生、胡新灵先生、杨建宇先生、张景志先生、骆泓瑾女士、樊行健先生、刘延平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中:樊行健先生、刘延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选举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本项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赵达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张维亚女士为公司监事。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当选的监事赵达先生、张维亚女士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殷诗乐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本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二○○六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担任公司二OO五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二OO六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本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7,3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八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6-11)及第四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6-12)。
    五、律师与现场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孙延生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