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次监事会于2004年8月15日下午16:00在北京通州区马驹桥国家环保产业园北京桑德环保集团办公楼主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监事赵达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参会,实际参加表决监事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殷诗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原有募集资金使用项目“1万吨/年高品质五硫化二磷项目”变更为与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江西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以投资建设江西省南昌市象湖污水处理厂项目。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与董事会公告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是合理的,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基础上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公司对于重大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国投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