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768,732,679股,占公司总股本59.526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768,732,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
    二、《综合服务合同》。
    表决本项时,太钢(集团)公司及在太钢(集团)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等关联股东回避,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2,281,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
    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表决本项时,太钢(集团)公司及在太钢(集团)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等关联股东回避,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2,281,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
    四、《进出口业务委托代理协议》。
    表决本项时,太钢(集团)公司及在太钢(集团)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等关联股东回避,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2,281,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
    五、《技改、检修工程项目施工协议》。
    表决本项时,太钢(集团)公司及在太钢(集团)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等关联股东回避,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2,281,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
    六、《检修工程项目施工协议》。
    表决本项时,太钢(集团)公司及在太钢(集团)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等关联股东回避,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2,281,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
    本次大会由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九月十七日